联勤保障部队机关幼儿园招聘简章
联勤保障部队机关幼儿园创建于1953年, 部队事业单位。湖北省示范幼儿园、军区级示范幼儿园,坚持以“彰显军幼特色、筑牢园所发展”为基石,以“爱军、学军”园本特色课程为依托,注重在教学实践和课题研究中传承红色基因、浸润传统文化、涵养红色童心,培养幼儿核心关键素质,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部队文化底蕴的公办优质园所。
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招聘保教人员若干名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幼儿园教师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教育事业。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。
3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,遵守学校纪律。
4.身体及心理健康,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:
(1) 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(2)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;
(3)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(4) 现役军人、在校学生;
(5)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的;
(6)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(二)岗位条件
1.年龄 30 周岁以下,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学前教育专业(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);
2.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;
3.具有同类型幼儿园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三、工作时间及地点
(一)工作时间:每周工作时间5天(8小时/天),周末双休,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(有寒暑假)。
(二)工作地点:武汉市江岸区。
四、薪酬福利
(一)试用期实行试用岗位标准,正式录用后幼儿园教师综合年薪7.4万元(含五险一金);
(二)提供免费工作餐(早、中餐)、节假日福利、带薪寒暑假、外出培训及团建活动等福利。
五、体检及聘用
(一)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机构进行体检,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、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,不予聘用。
(二)拟入职人员须按要求进行政审流程,如政审未通过,不予聘用。
(三)凡经录用,办理入职手续,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工资,并缴纳五险一金。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,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,予以录用,否则不予录用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应聘者须诚实守信,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,所签劳动合同无效。
(二)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,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,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。
(三)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(四)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。
(五)面试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,面试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。
(六)咨询/应聘电话:13517279259苏主管.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(上午9:00-12:00.下午14:30-17:30.节假日除外);
(七)简历可投送邮箱:suyingjie@peasyhr.onaliyun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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